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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水利改革突出五大重點(摘要)
加快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嚴格實施水資源管理考核制度,將水資源管理納入各級政府績效考核內容。以湘江流域管理為突破口,探索實踐以水資源管理為核心的流域產業布局、生態補償、水域管理的經驗。推進水務管理體制改革,實現涉水事務統一管理和監督。
加快水利投融資機制改革。建立政府主導、市場補充、社會參與的穩定水利投融資機制,破解水利投入瓶頸。建立公共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今后10年公共財政年平均對水利投入的總量比2010年高出一倍。完善水利規費征收政策,足額征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構筑水利投融資平臺,拓寬各級水利投融資渠道。
加快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體制改革。建立水利設施保護機制,實行嚴格的建設項目占用農業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設施的審批和補償制度,建立建設項目占用水域的審批和補償機制。
加快基層水利服務體系改革。理順以縣為主、縣鄉共管的鄉鎮水管站管理體制,從根本上解決基層鄉鎮水管站的性質、編制、經費和體制問題,增強基層水利發展能力和發展后勁。
加快推進水價改革。以長株潭兩型社會試驗區為重點,率先建立城市生活用水階梯水價制度,工業、服務業用水定額、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制度。建立符合市場規律、兼顧社會公平、有利于節約用水和優化水資源配置的水價形成機制。(本網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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